您好!欢迎来到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网!

登录后台

1910月
乐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经验交流

近几年来,乐山市坚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调结构、促发展、惠民生的重要工作,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,多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,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。“十一五”期间,乐山市累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27578套(户)、183.3万㎡,另发放租赁补贴2.59万户(次)。截至2011年底,已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19052套(户),占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17366套(户)的109.7%。乐山市本级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4400套、30.4万㎡,林区和垦区棚户区改造664户,政府统建还房9148套、99.5万㎡。通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施,乐山市相当部分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,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与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。

   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方面,乐山市住建局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:一是牢固树立质量为先、安全第一理念,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监管。二是制定《乐山市棚户区改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》,建立政府督导、纪检监督、业主自查、质监检查、群众参与的五方监管制度,严格审查参建企业资质和实力,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。三是各项目均在建筑物外墙显眼的位置设置公示牌,标明工程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验收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姓名等,接收群众监督。

    今年面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重、时间紧,历史遗留问题多,利益诉求多元化,拆迁工作难度大,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需求量大,资金筹措和调度面临较大压力等困难,下一步乐山市住建局将继续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监管,严格执行工程招标投标、施工许可、质量监督、工程监理、竣工验收备案等制度,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企业的装备、技术、信誉等准入审查,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,确保安置房质量不逊于商品房质量。健全质量投诉举报制度,严格执行施工公示牌制度和永久性标牌制度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加强安置入住项目的后期管理,提升物业服务水平,为住户创造舒适、优美的居住环境。